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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毛颖善、舒文舟)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第65号文件,确认我院为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此次全国共有92所院校和157家企业被确认为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湖北省高职院校中有两所入选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0号)精神,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和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加快培养速度扩大培养规模,逐步建立一支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全国建立一批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通过发挥示范基地的带动作用,提高企业职工技能水平和整体素质,扩大职业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整体推进全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院实行“立项扶持、专班推进、典型引路、上下连动、制度保障、奖励成效”的校企合作工作项目推进制,充分发挥各院系工学结合工作小组的作用,拓展合作项目23个,立项并深入推进合作项目27个,深入推进工学结合,创新合作模式,与富士康集团等省内外大型企业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合作。我院牢固树立为区域经济服务的理念充分利用职教资源,不断扩大社会和企业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规模。在本地政府的支持下,与企业、行业协会联手,建立联谊会校企合作工作平台,加强工学结合,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群体优势、组合效应,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打造湖北职院教育品牌,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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