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教学设备管理>正文

学院实验实训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来源:校企合作处    时间:2008-4-3 8:56:14 阅读:

18.院内各实验室之间因教学需要而调拔时,凭实验室管理部门签发的调拔单作无价调拔。校内其他单位和校外单位,一律作有价调拔,其款项交学院财务处作实验费回收。

七、其他

19.各实验室需要购置的供毕业设计、科研、开发等用的物品,参照本办法执行。

20.本办法由校企合作处校企合作处组织实施。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上一条: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下一条: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报废、回收处理暂行办法
 

     
 
版权所有©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处
 
  联系电话:0712-2868619     邮政编码:432100     电子邮件地址:  hbzyxqc2008@163.com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玉泉南路17号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处(行政楼202室)